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遴选通知

发布者:乔燕华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确定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美[2023]40号)、《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现启动对我校获得特色高校专项立项支持的“高端动力装备智造领域‘卓越现场工程师’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进行选派人员申报、遴选工作。

1.选派类别、人数、留学单位

选派专业大类:电气工程(能源动力)、控制科学与工程

年度选派总规模:3人(1名访问学者,1名博士后,1名博士研究生)

留学单位:奥地利格拉茨技术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美国韦恩州立大学

2.资助内容及期限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相关规定,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如下: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留学与资助期限一般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个人申请、申请时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项目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专家评审意见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3.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4.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日语(NNS):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法语、日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 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德语、法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 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关于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格。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通知单。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选拔流程与时间安排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创新项目依托项目单位获批项目进行人员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者应当报二级学院负责人同意推荐后,填写附件“2024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校内申请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发送至邮箱puzw@sdju.edu.cn 报名截止日期:2024222日。

学校将于2月下旬至3月初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公示。选派人员将于规定期限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  ) 创建个人账号,选择 “研究生类”或者“访学类”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将为选派人员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将项目规定的申报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人5月底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7.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濮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16 联系邮箱:puzw@sdju.edu.cn(本通知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校内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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